公示
作者:本站发布时间:2021-07-15浏览:1748
文章摘要:
公 示
按照《关于评选推荐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》徐委教【2021】18号文件要求,学校开展了相关评选推荐工作。经个人申报,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审核,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拟推荐
张 飞 同志
参评徐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9日
如有不同意见,请与5日内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15-88891317(教育局监督室)
0516-88989212(校长室)
新沂市东华高级中学
2021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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